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民办高校相关监管工作;指导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实施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