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第二实验小学校 周传波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4年,深深的感受到我们的孩子越来越累。随着全社会对教育的重视,家长对“知识改变命运”的重视,学校对升学率的重视,层层的重担都压在了老师和孩子的身上。
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从此《意见》上,看到了国家对教育改革的决心和力度。作为一名教师,我认为这个文件的出台非常及时必要,及时地把“超速”“超载”的教育现象叫停。对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校内减负、校外增负”问题做出必要部署。“双减”顺应时代发展、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关切、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学生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将学生从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学生的自由探索、快乐健康的童年还给学生,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缓解了社会教育焦虑、减轻了家庭教育负担,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彰显公益属性,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体现了党中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
“双减”总体要求中,“1年内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这两个带有时间节点的目标,明确阐述了“双减”的意义。
“双减”与减负有本质上的区别,减负严格管控校内减负行为,形成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而“双减”追求实效,兼顾校内和校外两个方面,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校内校外齐抓共管,进而推动减负真正落地。
在校内方面,将学校这个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做大做强,要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向课堂要效率是减负的根本所在,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
“双减”从国家层面,明确地提出了教师必须禁止的行为,同时也明确提出教师应该提倡的教学行为,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在心,红线坚决不触碰,提倡的行为尽量去做到。
“双减”从制度层面,规定了教师的行为准则,全社会都应该了解,并开展监督,只有有效的监督,才能促使“双减”中规定的教师行为落地生根。教师要更新教育观念、方法、评价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后作业品质,学生负担才会真正减轻。这对老师备课、课堂设计、课堂效率、作业设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需要更多时间专注于研究教学。另一方面,学生在学校的时间增加了,老师、学校的工作内容、负担、压力都增大了,时间、精力更为分散。对家长与学生来说,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减轻他们的负担,但是,对于老师们来说,可能要求会更高,可能责任会变得更大。倡导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同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是一种合理。将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是一种激励。建议在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定中予以倾斜,更是一种肯定。
做好“双减”,不能只给学校和教师“加压增负”,也要在有些方面“松绑减负”。只有充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梦想的阳光才能更加充沛地照进现实。我坚信扎根中国大地的教育会越办越好,会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