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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教育厅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经验交流  


    “三管齐下”做好时间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021-09-08 08:29:00               

    杨清溪 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包括《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是国家推进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工作的一个新阶段,即由原来的单纯强调减轻学校学习负担的“单减”阶段走向了减轻学校学习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阶段。“双减”政策最大的特点就是抓住了“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关键前提——学习时间。学习负担过重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过长。“双减”政策在时间管理上可以说是“三管齐下”。一方面压缩了学生的校内学习时间,这是传统减负一直努力做的事情;另一方面又限制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从而确保压缩出的时间不流入校外培训;与此同时,“双减”政策还提倡提高校内课后服务的质量,以便有效的对接从校内学习和校外培训中腾出的时间。通过对学生学习时间的科学分配和有效管理切实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

      首先是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管理。时间管理始终是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专门就学生健康问题两次致信时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要求“学习和开会的时间宜大减”,并提出健康第一,学习第二的主张。在此背景下,1951年7月,政务院发布了了《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学生每日上课、自习时间“初级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小学高年级不得超过六小时(均包括课间休息时间在内)。”同时规定学生每日睡眠时间,中等学校九小时,小学十小时,学生每人体育、娱乐活动或生产劳动时间,除去体育课及晨操或课件活动外,每天以一小时至一小时半为原则。而且在夏季要要增加午睡时间。1955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这应该是新中国第一份减负令,其中再次明确小学高年级每日上课时间和自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8小时。此后,压缩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课后作业时间一直是中国教育“减负”的重要措施。进入新世纪,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学生“减负”问题再次成为焦点问题,2009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它首次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减负政策,作为减负措施中重要环节的小学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也逐步落地。国内很多中小学,尤其城市中小学都开启了3点半左右放学的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被极大的压缩。由于没有很好的配套其他措施,这项减负措施出现了溢出效应。即在校学习时间压缩后的空余时间被校外培训接盘了。一方面学生3点半左右放学了,家长还在上班,无人接送,无人看管的局面随即形成。另一方面,“校内不足校外补”的观念逐渐成为家长们的共识。于是,校外培训机构以极快的速度野蛮生长,迅速抢占了校内减负减出来的时间,一时间课后班成了学生学习的必修课,形成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被动局面。因此,仅从校内学生学习时间管理出发,减负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从“单减”走向“双减”的管理措施呼之欲出。此轮“双减”政策正是意识到这个问题,三管齐下,除了对校内学习时间加强管理之外,还对校外培训和课后服务的时间管理做出了相应安排。

      其次是校外培训时间的管理。为了避免校内减出的时间被校外培训挤占,化解“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被动局面。这一轮的减负政治升级为“双减”,其中一个重要的切入口就是限制和压缩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和上课时间。“双减”政策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去掉了寒暑假和周六周日,学科类校外培训能够使用的时间也就只是剩下了周一到周五的放学后的时间。而且,对于这个时间段也做了严格的限制,即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由此,校外培训的可用时间被压缩在一个很有限的时间范围内,那些寒暑假的集训营和周六周日的周末课后班大面积停办,有效的减少了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总量。但是“双减”的政策攻势还没有结束,毕竟如果每天3点半放学后给孩子加一节课外班也会显著的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为此,“双减”政策设计了第三个方面的时间管理——课后服务时间,计划用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再对剩余的校外培训时间在进行一次挤占。从而最大限度的压缩校外培训的可用时间,以此来限制其人为的制造学生校外学习负担。

      最后是课后服务时间的管理。在我国,课后服务正式成为国家政策始于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文件的颁布。其实在此之前,教育实践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活动,比如延时放学、课后托管等。课后服务本身就是由于减负政策压缩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过早放学无人看护而产生的。放学时间过早或者在校时间过短都会给课后服务留下活动时间,从而产生课后服务需求。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刚推出的最初几年,落实并不理想,在时间管理方面突出的问题有“服务时间过短”“不允许随时请假”“服务时段不灵活”等,很多家长自愿甚至“被自愿”的选择了不参加课后服务。这一轮的“双减”政策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整,在服务时间上规定了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并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增强了服务时长、时段的灵活性以及家长在参与课后服务方面的自主性。比如校内课后服务不再要求每天参加,而是允许家长们选择一周固定的参加几天。更是在初中阶段允许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进一步延长在校的时间。这种对课后服务时间更加灵活,更加人性化的调整有效的增强了课后服务的吸引力。这使得各地高质量的校内课后服务正在有效的对接压缩校内学习时间和校外培训时间出现的时间空挡。而且有的地区还在探索实施寒暑假期间的校内托管,进一步将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拓展到寒暑假,扩大课后服务的时间覆盖范围。新一轮的“双减”政策正尝试利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观念都可控的高质量校内课后服务来去对接压缩出来的校内学习时间,来去挤占那些学习观念扭曲、学习内容超纲和学习时间过长的校外培训时间。

      时间管理虽然是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有效措施,但仍未触及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根本。只要争夺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发展优势的竞争存在,家长们推动孩子学习的需求就不会消失。科学的、严格的时间管理能够在形式上有效限制学习负担过重问题的蔓延,但并不会从根本上解决学习负担过重问题。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的“源头治理”还需要在学生评价改革和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综合发力。改革中高考制度,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评价体系,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学校间发展水平的差距,承认不同学校的差异,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建立多元化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为每个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基于新时代美好教育需要的义务教育学校功能改进问题研究(BAA190237)”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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