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吉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作业的功能是什么?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二、关于作业总量有什么要求?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三、如何加强对学生的作业指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能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四、关于作业批改反馈有什么明确要求?
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五、家长应如何履行职责?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