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强化美育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吉林省教育厅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建议、反复斟酌修改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传真:82760537
2.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办公室文秘处收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日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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