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
2009-09-18 12:36:15
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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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吉教高字[2009])6号)收悉。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三项教学考试,是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在校生教学考试。2005年前,此三项考试由你厅大学考试办承担。1997年,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省价收函字[1997]34号)曾对这三项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经过多年运行,考务经费基本能满足实际需要。2005年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移交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由于剩余两项考试规模较小,相对成本提高,特别是随着国家对考试管理工作要求提高,工作量和经费支出明显提高,组织考试面临着许多困难。鉴于此种情况,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着"以考养考"的原则,经研究,同意调整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
一、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30元。大学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60元。上述两项收费中的50%用于各报名点所在单位组织考生报名、监考及管理费用。
二、收费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
此复。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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