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估等环节,拟命名长春师范大学等8所高等学校为2023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对拟命名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6日至12月12日。
如对公示学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签署真实工作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吉林省教育厅法规处(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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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附件:2023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1.长春师范大学
2.东北电力大学
3.吉林医药学院
4.吉林建筑大学
5.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6.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7.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8.长春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