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吉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吉林省教育厅在县级自评、市级复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于2025年7月对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市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汪清县等4个县(区)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总体看,4个县(区)基本达到评估认定标准,拟同意向教育部申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现将督导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15日至2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厅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
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22日。
监督举报方式: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0431-89968366,jlsjyddb@126.com;教育部教育督导局,010-66092048,duban@moe.edu.cn。
吉林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5日
初审:王 越
复审:田 峥
终审:郭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