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吉林省教育厅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建议、反复斟酌修改的基础上,制订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传真:82760537 2.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办公室收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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