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吉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吉林省特殊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教育厅答复如下:
2014年6月,吉林省政府下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吉林省各地区根据《提升计划》要求,也制定了本地区的特教提升计划。《提升计划》的发布实施,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发展支撑。
一、《提升计划》实施以来,我省特殊教育基本情况
据教育事业统计,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在园残疾幼儿人数329人。在读各级各类学校的残疾学生共计7391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47所,在校生3981人;小学附设特教班就读残疾学生59人;小学随班就读残疾学生1508人;初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467人;普通高中在读残疾学生59人;中等职业学校在读残疾学生214人;高校在读残疾学生1103人。全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1773人,其中,专任教师1463人。
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41所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了人口在30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的县(市)都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和高中段及以上教育,初步建立了涵盖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重视残疾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特殊需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二、《提升计划》实施以来,我省殊教育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对未入学义务段残疾儿童实行"一人一案",努力提高"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残联部门配合,按照残联提供未入学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名单,根据残疾儿童实际逐一了解情况,制定接受义务教育方案。各地区基本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完善,责任落实,均对未入学义务段残疾儿童实行"一人一案",明确了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社区服务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地为残疾儿童提供合适的教育,努力提高"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
通过《特教提升计划》等政策措施,建立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树立全纳教育理念,打通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交流通道,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强化实施个别化教育,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把长春市宽城区申报为教育部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试点,带动提升我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
针对重度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本着"一个也不放弃"的教育理念,积极推动各地区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目前吉林省各市(州)已全部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三)加快"两头延伸",扩大残疾学生接受非义务教育机会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市(州)和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设立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或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残疾儿童幼儿园(部)。如四平盲童学校自2011年春季起开设了学前班,至今共毕业30余人。延边州第二特殊教育学校和珲春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扩大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由市(州)政府统筹,在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
进一步办好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改善办学条件,拓展服务功能和专业设置,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四)结合我省实际,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
近几年来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一是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及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生年均6000元(国家标准)。其中,长春市一些县(市)区增加地区配套经费,已经按生均公用经费达到7000元。二是持续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2015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总投入达到2.7亿元。三是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补助范围从原来的农村扩大到城市覆盖全省,比例从寄宿生的30%提高到45%;四是下达国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五)推进改革,努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2014年-2016年,培训各级特殊教育教师866人,培训种类达10余种,特殊教育管理者和教师的能力普遍提高。同时,我省在"特岗计划"项目中,批准各县(市、区)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纳入特岗教师招聘范围,并单独开设特殊教育考试科目,累计为各县(市、区)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33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特教提升计划"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站在全国的层面,从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的成效来看,仍然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针对"加强特殊教育",我省将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以编制并实施好我省第二期"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主要抓手,切实推进各级政府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建立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资源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意见。以区县为单位统筹规划,在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
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
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
(二)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增加补助的种类,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探索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三)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建立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落实国家盲、聋、培智三类课程标准,加大培训力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新课标全员培训。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校长、特教专干、专业教师的专项培训,加强对特殊教育新教师(含转岗教师)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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