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省教育厅根据厅机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孙维杰担任,副组长由厅办公室主任和省教育信息中心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教育厅所有业务处室的负责同志,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以及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在调整健全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基础上,省教育厅由厅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日常信息上传及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协调答复工作,由省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负责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截止2012年底,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省教育厅为扩大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在厅机关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新设置政务公文信息查阅处一个,为来厅查阅档案的群众提供了方便。二是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将教育厅近年来近4000卷档案进行了整理,顺利移交省档案馆,方便社会各界群众进行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教育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这两个网站每日及时更新,信息含量巨大,不存在无效链接,成为方便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学生了解我省教育政策、动态、信息等的最便捷网站,群众利用率、点击率非常高。四是充分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积极报送教育政务公开信息。五是以建设好省政府政务大厅教育厅窗口为重点,不断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程序,缩短办结时限,努力实现“阳光审批”。通过上述信息公开渠道的拓展建设,使吉林省教育政务信息在相关载体上做到了较好覆盖。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需要,省教育厅不断完善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保证了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规范。2012年,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修订了信息公开有关制度11项,其中包括《省教育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备案制度》等,促进了我厅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认真做好教育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按规定及时更新了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公开省教育厅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基础上,及时发布了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务文件。2012年,省教育厅共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与教育厅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信息244件。
二是规范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教育厅将涉及教育工作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时公开,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今年以来教育厅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647件(即办件2226,绿色通道办件421),已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提前办结率98.33%,提前办结效率97.3%,评价率100%,非常满意率100%,实现零投诉。其中,对“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网上审核平台”进行了完善和升级,使其更加便捷实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利用吉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上万条,专栏点击次数在10万次以上。教育厅公共查阅点共受理公众查阅56人次,借阅文件25件。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省教育厅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省教育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保证了我厅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操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关于省教育厅依申请公开的网络提交便捷有效,广大群众均可方便快捷地向我厅提出公开事项要求。2012年,省教育厅共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7件,其中重复2件,无内容的2件,有实质内容的3件。按照有关规定,我厅对其中两个涉及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有关政策的申请进行了及时答复,并告知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2012年我厅无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救济情况
教育厅按时公开《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告要素齐全。2012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接到举报。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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