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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教高〔2018〕1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09:00:00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吉教高字〔2017〕10 号)和《关于立项建设本科高校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吉教高字〔2016〕24号)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数量

    认定范围:《关于公布立项建设本科高校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吉教高〔2017〕41号)公布立项建设的197门在线开放课程。

    2018年认定吉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量为150门左右。

    二、课程要求

    参加认定课程应用情况以相关课程平台运行的课程数据信息作为本次认定评审的依据。具体认定要求详见《吉林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7)和《吉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8)。

    各高校是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在认定课程申报审核中要把好课程的政治审查关,推荐符合要求的课程参加认定评审。

    三、申报和推荐

    1.申报工作要求。高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对本校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对课程内容和教育活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课程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材料报送方式。将《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2)、《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3)、《在线开放课程政治审查意见》(附件 4)、《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于2018年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13328515@qq.com。

    电子文件组织和命名要求,详见附件6。

    四、认定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公示和资格审查

    接收申报日期截止后,我厅将在“吉林教育信息网”进行材料公示,公开接受高校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我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课程是否符合申报的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课程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等。

    申报材料公示和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课程相关信息、数据造假等行为,将终止该课程本次认定工作,并对相应学校今后的申报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2.认定与公布

    吉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提出2018年“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示名单,在“吉林教育信息网”公示后,发文公布“2018年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

    五、认定后管理

    对于被认定为“吉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相关高校及课程平台要继续建设与完善,确保自认定开始面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继续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其他工作说明

    自2018年开始,省教育厅每年组织一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不再单独组织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学校根据情况提前储备、建设、应用在线开放课程。

    七、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洋

    电  话:0431-84566090 18904315881

    邮  箱:13328515@qq.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18 年 6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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