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吉发〔2018〕3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留省就业创业,省教育厅决定在“2019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招聘洽谈活动”期间开展以“创业有我,‘就’在吉林”为主题的2019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省内就业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地方经济。各高校要深刻学习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大学生心系吉林、奉献吉林、植根白山黑土的家乡情怀;主动与所在市(县、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省内用人单位对接,建立并完善政校企长效合作机制,整合优质就业资源,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交流平台。在12月底前,全省高校要积极开展针对省内用人单位的专场招聘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做好全面总结,总结材料请于12月25日前上报至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二、创新教育理念,转变培养模式。各高校要立足我省特色行业和支柱产业,积极探索并实施“实习+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校企合作互动平台,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就业与人才培养的纵向衔接。请各高校详细梳理本校“实习+就业”活动的开展情况,填报《高校“实习+就业”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将表格内容汇总形成文字材料,以上两项内容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保障招聘安全。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QQ等方式,大力宣传我省有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提升学生对政策的知晓程度。为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各高校应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坚决杜绝任何虚假信息发布。
联 系 人:兰 芳 曹小溪
联系方式:0431-84689772;0431-88905315
电子邮箱:1680142@qq.com
附件:高校“实习+就业”开展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高校“实习+就业”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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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的“实习+就业"基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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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省内开展的“实习+就业"
基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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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参加“实习+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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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通过参加“实习+就业”模式实现就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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