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高校党委:
按照省高校工委 4月16日印发的《关于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项督查的通知》(吉高校宣〔2018〕3号),现将专项督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6月13日至21日期间。
二、督查内容
见吉高校宣〔2018〕3号文件确定的督查重点。
三、督查方式
按照吉高校宣〔2018〕3号文件要求,各高校要将本校思想政治工作自查报告于6月8日前报省高校工委。因此,本次专项督查不听取汇报,督查组将采取对有关工作询问了解、查阅工作资料、现场踏查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各高校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进行通知。因本次督查已在两个月前作了安排,请各高校按照督查组确定的时间做好配合工作。
2.各督查组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工作,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出现其他影响正常履行公务的问题发生。
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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