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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通知 高等教育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22-04-15 14:13:00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好疫情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力确保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意识。当前,我省高校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阶段,疫情对毕业生就业产生较大影响,做好疫情防控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重大。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疫情防控条件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一把手工程”,号召和调动全体师生和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去,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努力稳定我省2022届毕业生就业大局。

      二、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资源推进就业。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暂停线下招聘活动。要充分利用教育部新版的“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BOSS直聘网、智联招聘网、携程网、慧就业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毕业生网上就业。要畅通就业信息线上发布渠道,通过省人社厅“96885吉人在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高校官微、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推介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近期教育部将组织开展“24365校园招聘服务”吉林专场空中双选会,各高校要做好准备,组织毕业生全面参与。

      三、大力拓宽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构建本校特色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3号)要求,克服不能实现现场走访的困难,想方设法多种方式调动各方面资源。要发动全校力量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充分挖掘校友和“校友之友”力量,最大限度为毕业生提供更多选择空间。要利用好特岗教师计划、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促进就业。要持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宣传动员,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校际之间开展就业联盟,推进合作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岗位效益最大化。

      四、关爱帮扶就业困难重点群体。要重点关注家庭困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以及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状况。对疫情期间确诊新冠的毕业生及处于封闭隔离状态毕业生,要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针对重点群体要组织开展心理辅导,心理教师、专兼职指导都、毕业班辅导员等要积极发挥作用,着力解决毕业生心理问题,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要建立关爱帮扶台账,保障就业困难重点群体充分就业。

      五、着力做好疫情期间就业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简化优化就业手续,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招聘、视频面试、网络签约等。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协调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等。要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开展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把国家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精准宣传到位。要丰富就业指导在线课程,耐心细致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帮助毕业生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各高校要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吉林省教育厅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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