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登录
  • 退出登录
  • 注册
  • 首页
  • 动态
    国家省级动态 各地各高校动态
  • 公开
    文件通知 公示公告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 预决算信息 依申请公开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 政务服务
    网上办事 双公示
  • 互动
    厅局长信箱 意见征集
    您现在的位置:
     吉林省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通知 基础教育  


    吉教师〔2018〕5号 关于公布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名单的通知
    2018-04-09 09:07:16        教师工作处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中省直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认定及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17〕5号)和《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精神,经本人申报、逐级推荐、材料审查、网上公示等环节,认定白晶等为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现予以公布,任期5年。
      各地要加强对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年度考核,并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要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重新认定人员名单
      2. 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新认定人员名单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4日
     

    分享到:
    X
    分享到 - 微信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教育部
  • 网站地图
主办:吉林省教育厅    制作维护: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金川街151号     电话:0431-89968387    邮编:130022
吉ICP备05001602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6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22000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