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
为了保证广大中小学师生能度过一个丰富、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度暑假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
明确放假时间,把握原则要求
2017—2018学年度全省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8年7月21日—8月19日,计4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8年7月14日—8月19日,计5周。中小学生8月20日开学,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假期起止时间做不超过一周的调整,但总的放假时间不得增加或减少,调整方案需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
加强理论学习,科学谋划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放假前夕及暑假期间组织中小学教师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证党员思想政治学习不间断,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素养;要在保证教师充分休息的基础上,针对当地的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精心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业务研讨和学习,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谋划下学年工作,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要指导教师科学制定好暑假及新学期工作计划,为迎接新学期做好充分准备。
三、强化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预防溺水、防火防电、防震、防其他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明确家长对学生的监护主体责任,做好学生假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集中开展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指导,严格控制规模和形式,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强化责任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确保安全。
四、组织开展活动,提升学生素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积极落实吉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吉教联〔2017〕52号),鼓励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研学旅行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和实践的有机结合。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加快推进将学生志愿活动纳入德育评价重要内容。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要引导学生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学生沉迷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帮助和指导。
五、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吉教办〔2018〕53号)、《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吉教办〔2018〕55号)以及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各学校在暑假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教育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各地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布补课举报电话,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严肃处理。
各市(州)教育局要在7月10日之前将暑假工作方案报送省教育厅,要在8月27日之前将新学期开学情况、暑假工作总结报送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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