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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通知 基础教育  


    吉教基二〔2018〕25号 关于下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09 09:00:00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等“小学化”倾向,提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按照《通知》要求,吉林省教育厅制定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迅速组织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小学校长、保育教育教师和教研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第39号令)、《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正确的幼儿发展观,以游戏为幼儿园保育教育基本活动形式,坚决杜绝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并严格执行小学“零起点”教学要求。

    二、要加强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手段,建立祛除“小学化”现象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祛除“小学化”作为督导重点,列入学前教育督导检查的常规内容,确保此次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要严肃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和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对当地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和小学未做到“零起点”教学现象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严肃问责,并将整改问责情况加盖教育局公章,电子版扫描形式报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幼儿园“小学化”情况)和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小学“零起点”教学情况)。教育厅将组织落实《通知》工作专项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严肃问责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省教育厅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及信箱:

    幼儿园“小学化”:

    举报电话:0431-82722983

    举报信箱:465296464@qq.com

    未做到小学“零起点”教学:

    举报电话:0431-88904889

    举报信箱:694625635@qq.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9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二处 李继平,电话:0431-8272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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