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中、省直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的工作要求,各地积极落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综合协调推进美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了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艺术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展演及展示活动。为进一步展示全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精品,展示当代中小学生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吉林省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综合汇报演出及艺术作品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二、时间地点
综合汇报演出时间:2018年12月2日,14:00-16:00。
艺术作品展时间:2018年12月2日至8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西校区多功能厅(地址:净月区博硕路1488号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西校区)。
三、
参加人员
(一)参演队伍详见附件1。导演组将根据舞台效果对现场参演节目进行指导和调整,请各节目组就带队教师、演员人数及信息、道具需求、LED等情况与承办单位导演组及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二)邀请全省各市(州)教育局及中(省)直中小学校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艺术教育负责人观看演出,每地3人,直属学校每校3人。费用自理。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2)于11月28日前报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邮箱 799672924@qq.com。参会人员请在演出前查收邮箱中的电子版车辆通行证,自行打印出示,以便进入校园。
(三)长春、吉林、延边可各组织不超过50人的观摩团,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梅河口可各组织不超过10人的观摩团,其他各市可各组织不超过20人的观摩团。观摩人员费用自理。应组织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中小学校校长参加观摩。请各地以市(州)为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观摩团人数、取票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联系人:姜玉发,电话:13944139916。
四、宣传
确定宣传条幅10条,在承办单位显著位置张贴悬挂。邀请省级媒体代表对活动宣传报道。吉林教育电视台对节目录播。
五、
其他事宜
(一)延边、辽源、四平地区12月1日走台,其他地区走台时间由承办单位导演组另行通知,12月2日上午彩排。
(二)各参演单位人员交通费自理,组委会提供演职人员用餐和延边、辽源、四平地区演员及指导教师12月1日住宿费用(每个节目含3名指导教师,其他教师、家长费用自理)。宾馆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与森杨路交汇,锦江之星长春净月潭公园酒店,电话0431-82008555。
(三)确保展演活动安全。各市(州)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参演(参展)师生的安全管理。要做好安全教育,制订安全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参演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参演单位必须为每一位学生购买包括活动往返时间在内的人身安全保险。
(四)所有参会领导、观摩人员凭票入场。请各市(州)教育局带队人员于12月2日13:00前报到,统一领取入场票。13:40所有人员入场完毕。演职人员入场、离场时间按导演组安排。
(五)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 刘星彤 杨田静 刘佳航,办公电话:0431-82761668,手机: 15500110288,15662241532。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赵蕊,手机:18643073729,邮箱:33961791@qq.com。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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