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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通知 基础教育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中相关年级教学内容和考试命题依据说明的通知
    2021-12-13 16:00:00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份教学内容和考试命题依据说明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9号),明确了有关省份普通高中相关年级教学内容与高考命题衔接等方面的工作。现将教育部有关精神传达给你们,并明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工作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全省普通高中2020级起的相关年级。

      二、教育部精神

      我省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但尚未进入高考综合改革。从2020级起,相关年级各学科教学及高考命题均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数学高考不分文理科。

      三、工作要求

      各地教育局要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吉教办〔2020〕146号)要求,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考试有效衔接。

      附件:吉林省普通高中相关年级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吉林省普通高中相关年级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全省普通高中2020级起的学生。

      二、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4门学科,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学科包括实验操作。

      三、考试管理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学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编排考场、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信息技术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报告成绩。考试范围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必修内容为准。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于高三下学期4月末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试时间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开考科目: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开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五、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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