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3号)等文件精神,委托吉林师范大学承办"2017年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组织100名新入职专任教师,参加为期20天的国家级示范培训。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做好有效的职业规划,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从教适应能力。
二、培训对象
省属本科院校2016年7月以后新入职专任教师。
三、培训的内容方式
(一)培训内容
根据高校教学改革需要与初任教师岗位要求,培训内容围绕"专业理念与规范""教学理论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等三个模块进行设计,突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的实践教学。
1."专业理念与规范"模块以高校教师师德修养和综合素养养成为重点,包括师德规范、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
2."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以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学习为重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行为、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等内容。
3."信息技术与运用"模块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为重点,包括最新信息化教学技术、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在线教学资源与学习工具的运用等内容。
(二)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讲授+实践教学+返岗教研"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方式,以专题讲授为基础,实践教学为重点,返岗教研为延伸。
1.专题讲授从高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出发,将专家讲授与学员互动研讨相结合。
2.实践教学通过课堂观摩、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微格教学等)、模拟教学、反思研讨、成果展示和教学技能考核等环节,帮助新入职教师践行良好师德规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3.返岗教研阶段为6个月。各高校为每位学员配备一位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对其在教育教学方面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并核定指导教师的相应工作量。
四、组织实施
(一)吉林省教育厅负责培训项目的人员遴选、组织协调和效果评估。吉林师范大学负责培训项目的方案设计,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各高校负责学员的选派和返岗教研的实施。
(二)吉林师范大学要整合省内外优质培训资源,组建高水平的专兼职培训者队伍。其中,高校一线优秀教师为主体,省域外专家不少于一定比例。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事项。
(三)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与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证书效力相同,可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学员所在高校应计入其继续教育学时。
(四)培训经费由国家专项经费支持,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五、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指派专人负责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管理工作。培训定于10月中旬开始,请各高校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管理者联系表(附件2)、学员推荐表(附件3)和学员登记表(附件4)报送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纸质版在学员报到时上交。请管理者加入工作QQ群,群号264342406,请学员加入培训QQ群,群号637250652。
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0431-81765705;邮箱:jlsgszx@126.com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于华伟,联系电话:0431-82760337
附件:1.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
2.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管理者联系表
3.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学员推荐表
4.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学员登记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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