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及厅本级: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省教育厅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厅〔2017〕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6〕2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预决算公开规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预决算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优质服务。
(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坚持统筹安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方便监督的原则,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
(三)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要坚持公开常态、形式规范、内容准确、简洁明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通俗易懂,便于公众获取。
二、进一步落实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级次为省教育厅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履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和义务,保证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做好公开后的说明解释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的信息内容
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况、预决算收支情况表、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和其他内容等。其中: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情况及实有人员等情况;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总体收支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其他预决算信息内容。
四、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的时间方式
省教育厅在官方网站设立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于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决算后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五、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的监督管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
(三)加强引导,做好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与说明工作。
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是推动实施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也是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有力措施。预决算信息公开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要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确保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