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我省老年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人受教育机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加快发展我省老年教育事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对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美丽吉林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着力推进老年教育内涵发展,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全省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开创具有吉林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实现养老与教育之间的互联互通。 坚持权益保障、机会均等的原则。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让不同群体的老年人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充分利用全省教育资源,加强统筹和管理,不断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 坚持扩大供给、特色发展的原则。拓宽老年教育发展路径和发展空间,促进教育资源开放和共享。鼓励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推动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 基本形成覆盖广泛、多元参与、规范有序、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管理机制逐步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老年教育内容更加丰富,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社会资源参与老年教育的活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老年教育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 加强统筹安排,充分挖掘全省各类老年教育资源,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推进形式多样的基层老年教育机构建设,完善适应我省老年人口规模特征和老年人教育现实需求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发展,推动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或"网上老年大学",建立各级老年教育学习网点。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鼓励城市各级各类学校利用自身优质教育资源对口支持乡镇、街道、社区开展老年教育,力争到2020年,省、市、县、乡、村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鼓励各部门、行业企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树立新的办学理念举办老年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对口支持县、乡、村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鼓励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积极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开发适合老年人远程学习的数字化资源。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渠道,加强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辐射,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针对我省冬季气候寒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挥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资源优势,建设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室内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开展老年教育活动。 (三)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 通过资源整合、多元参与的方式,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拓展老年教育发展新模式。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旅游、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产业间的联动发展,提升老年教育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养教结合的养老教育模式,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老年教育。鼓励和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教学设施,设立固定学习场所,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促进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专业社工、教师、志愿者到养老机构提供教育服务。 (四)支持不同类型院校举办特色老年教育 鼓励和支持省内不同类型的院校发挥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利用自身资源举办老年教育机构或其他老年学习型组织,开展特色老年教育。支持艺术类、师范类、医药卫生类等高等学校和开设养老服务专业以及养生保健、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园艺花卉、传统工艺等专业的职业学校率先举办老年教育。各地要推动一批学校进行试点,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鼓励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举办老年教育机构,招收老年人入校学习,开展老年继续教育活动。 (五)大力发展乡村老年教育 重视发展乡村老年教育,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为基层和乡村老年教育提供帮扶支持。加大力度扶持县(市)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设施设备,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老年人学习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乡镇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站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编制适合乡村老年人教育的学习手册,采用符合乡村老年人学习习惯的教学方式,通过定期派遣教学人员上门或远程教育授课的方式,为乡村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服务,全面提高我省乡村老年人受教育的覆盖率,争取到20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所老年教育机构,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教育机构,30%的行政村(居委会)建有老年学习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老干部、发改、财政、人社、民政、文化、体育、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形成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合力。各市、县(市、区)要将老年教育事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老年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增加老年教育经费投入。积聚社会各界力量,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升老年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老年教育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教师、专业社工、学有所长的志愿者为各类老年教育机构提供服务。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学员学有所为、学有所用,在社区治理、居民自治中发挥积极作用。老年教育机构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 (四)加大舆论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老年教育事业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