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承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2号)要求,现将任务承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组织开展任务(项目)承接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承接任务(项目)的数量和经费筹措等。
二、申报平台及密码
各院校需通过登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管理平台”(地址:tizhipeiyou.36ve.com)进行任务承接,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前请认真查看平台左侧的用户手册)。登录账号为学校代码(10位),默认密码123456。登录过程中账号、密码有问题的请及时在工作群内沟通联系。
三、报送要求
各院校务必于11月6日前在平台填报并提交承接任务(项目)的相关信息,同时将承接任务(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982696061@qq.com(注:省属院校加盖本校公章后报送,其他学校需加盖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
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校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

联系人:张 爽, 电话:18762670794 、0431-81315287
白淑华,电话:13943047211 、0431-89127789
附件:
1.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
2.关于承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