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0日
吉林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省"十三五"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内涵发展,以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基础,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的领导,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学习研究。
2.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培训研讨,制定实施一批配套文件,推进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高校师生理想信念教育和价值引领,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立全省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学组织联盟,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大教学方法改革力度,加快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深入实施中华文化传承工程。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推进高校新闻中心建设。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规定比例配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实行校、院(系)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制定实施《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试行)》,组织开展日常督导和专项检查。
3.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吉林省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全省高校党委集中换届工作。进一步做好高校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校级党校和院系分党校工作机构。组织开展高校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基层党组织书记系列培训班。深入实施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五创五强"工程。指导全省高校打造"一站式"党群服务中心,为高校学生提供学业资助、就业指导等服务。组织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强化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组织指导,科学开展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工作。
4.扎实做好高校统战工作。召开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完善统战工作制度,抓好高校统战工作队伍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引领,提高业务能力,开展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组织高校党外代表人士参与社会服务。通过论文征集、课题立项等方式,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理论研究。阻断渠道,有力防控,积极引导,进一步做好高校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切实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安全。
5.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推动源头防治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约束和监督,加大高校招生、财务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监督力度。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大政治巡察的力度,强化责任担当,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巡察工作队伍的建设,突出巡察成果运用,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和利剑作用。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改革发展内在动力
6.抓好改革顶层设计。推动落实《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确定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吉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建立重点改革任务台账,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地。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政策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研究分析。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管办评分离,研究起草《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
7.推进考试招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中考、高考改革,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订和解读工作。持续做好考试安全工作,全方位排查风险点,确保实现安全考试目标。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对考试作弊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8.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配套文件,研究修订《吉林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出台我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研究起草落实相关配套文件的具体办法,研究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
9.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挥省级创新创业示范校作用,打造大学生"双创"教育平台,组建"双创"教育联盟,建立全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办好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贯彻落实《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关于职业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中学生英才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校企综合改革项目""卓越人才系列计划""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等。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及企业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推动高校学分制改革。
10.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服务教育科学决策提供制度保障。根据国家标准要求,修订完善省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改薄"计划落实情况、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等督导评估。积极推动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加强对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经常性督导。完成国家和省计划安排的各项专项督导检查任务。贯彻落实《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强化督学培训,完善考核管理,改进督导方式方法,提升督导水平。
11.进一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我省实施办法。加强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派遣和回国后发挥作用引导和管理。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定一批适合来华留学生学习的高校精品课程和英语授课专业。推动"留学吉林"网站建设。继续开展"感知吉林文化、情系大美吉林"系列活动。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实施好汉语桥国外教师访华项目、学生交流项目。有效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重点加强与东北亚及东盟国家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三、把握工作重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稳步协调发展
12.加强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管理。研究编制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第三期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推进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150所左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吉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居民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开展"三无园"专项整治活动。修订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按新标准完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复检验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参评范围。指导珲春市推进国家级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建设。
13.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部门分工方案,推动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全面推进大学区管理,统筹指导各地不断拓宽资源共享领域和内容,实现全省城市大学区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市、县严格履行"全面改薄"规划执行的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责任的落实。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办学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加快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矛盾。召开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强化督查、督导,推动1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14.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制订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实施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工作,推进富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建设。启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适应新的高考改革方案,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深化普职课程改革。
15.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布局结构调整,推进以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为引领的职教园区建设。推进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和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完善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产教融合,提升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继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进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和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大力加强职业培训。组织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16.整体提升高等教育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意见》,推进高校分类发展。研究出台我省"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双一流"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建设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新一批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项目的遴选工作,加大成果转化力度。积极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建设水平。积极推进高校新校区建设,加强与区域产业发展融合,推进特色发展。推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二级学院,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双能型"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协同育人示范专业和课程。推动高校建立健全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体系,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17.推进继续教育发展。贯彻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推动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推进开放大学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吉林开放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积累试点工作和学分银行建设。办好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
18.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贯彻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双语教师全员培训,推进民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深入开展,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援疆援藏工作。提高内地民族班管理水平。
19.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研究制定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摸清义务段未入学残疾儿童底数,制定"一人一案",确保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合适的义务教育。坚持"两头延伸"战略,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满足残疾人多层次教育需求。落实教育部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做好特殊教育教师新课标培训工作。加强对宽城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的指导及扶持,充分发挥实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势。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四、注重内涵发展,着力提升教育质量
20.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比活动。继续实施"明德知礼工程",落实《吉林省中小学生文明礼仪规范》。加强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校园文化评选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制定和实施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德育新媒体建设,继续开展时事新闻教育工作。加强校外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蒲公英行动计划,着力实施研学旅行教育工程。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者和校外场所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21.加强教材建设和教研工作。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落实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推动各级教研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教学观察、教学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教研部门开展教学方式改革研究。加强基础教育教研课题和高校教改课题管理,提高课题项目完成质量。加强高等教育教材选用和建设工作。
22.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国防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实施办法。组队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备全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高校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推进校园足球工作,遴选推荐第三批国家级试验县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百万学生逐雪嬉冰"工程,做好首批省级冰雪运动特色学校遴选认定工作。组队参加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推进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基地创建工作,加强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强化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
23.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根据国家标准要求,研究制定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中小学校管理评价等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与指导国家样本县按时完成义务教育相关学科质量监测工作,研发省级义务教育第二批监测工具,启动建设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信息化平台。组织高校开展本科教学评估,鼓励高校参加专业认证。开展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制,发布2016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教学质量报告。
24.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落实语言文字"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和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完成国家二类城市和三类城市的省评任务,推动各市(州)三类城评工作。修订《吉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细则》,举办全省测试员培训班。
五、推进教育公平,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25.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进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公办义务教育中心校以上学校配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设备,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对农村中小学校实施火炉改电暖项目,提高农村学校保障水平。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工程、产教融合工程相关项目建设。以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特殊群体为重点,统筹谋划和落实教育民生实事。
26.促进义务教育公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组织开展对照整改年活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依据《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和落实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研究制定《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和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修订《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27.精准资助困难学生。按照国家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中职免学费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普通高中设立奖助学金。推动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研究制定可行性救助机制工作方案。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加强资助业务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精准资助工作落实。
28.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持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千兆带宽接入教育专网。健全和规范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快农村中小学多媒体设施建设,加快省教育信息化云数据中心和专递课堂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继续推进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建设。
29.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积极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大力开拓就业空间,加大省内就业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校企人才对接,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月"活动,举办网络招聘和各类专场招聘会。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完善就业预警机制,推动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举办第四届"梦想杯"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高校"双困生"培训项目,计划培训1万人。
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30.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高端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增列"青年长白山学者"项目。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队伍。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以及高校教师国培项目,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持续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项目和师范生免费教育,为经济薄弱地区定向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
31.提升教育经费管理和保障水平。强化预算管理,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工作,加强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推进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强化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继续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奖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开展普通高中经费投入调研,适时调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定额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中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加强对高等教育强省重点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民生实事等项目的资金保障。
32.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进一步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动员部署活动。积极推进章程核准机制建设,规范章程核准程序。深入开展依法治教活动,持续推进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33.强化教育政风行风学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突出整治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问题,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贯彻落实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全面实施《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严肃惩治学术不端行为。
34.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校园安全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建立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警务室、校车、视频监控系统,推进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高校校园安全基础建设,完善高校校园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全面提高高校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体系,积极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加快推进校园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建设。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举办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局长校园安全及反恐防暴专题培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艾滋病预防教育。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3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厅直属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加大帮扶和支持力度,继续做好负责联系的贫困村脱贫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机关节能降耗。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工会、妇女、共青团、双拥工作。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做好舆情应对,积极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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