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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7-10-21 09:00:00 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中、省直学校:
现将《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正式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 《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doc
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doc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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