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就《吉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教材体现国家意志,是解决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要求,强调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健全教材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推进教材建设。近年来,我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明显加强,但仍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教材分级管理职责还不够明晰,教材规划、编写、审核、出版、选用、使用的标准和程序还不够明确,服务保障和评价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体现得还不够鲜明等。充分发挥教材的育人作用,全面提高全省职业院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迫切需要出台符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的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文件。
二、政策依据
2019年,教育部先后印发《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一次对各学段、各学科领域教材建设进行了系统设计,整体建立了统分结合的教材工作基本制度,为新形势下推进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是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课堂和实习实训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实施细则》管理。
四、特色亮点
(一)体现育人宗旨。《实施细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牢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育人功能贯穿教材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体现类型特色。《实施细则》覆盖职业院校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使用、监督、评价各环节,类型定位,体现科学的职教理念,突出鲜明的职教类型特色,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特点和培养规律,在教材建设中强调紧密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培养需求,分教育层次、分课程类别提出明确的实施要求,力求实现职业院校教材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专业化。
(三)体现多元参与。职业院校教材实行分级管理,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积极鼓励有关部门、教科研机构、行业组织、职业学校、企业等多方参与、各尽其责,共同管好用好教材。注重多元吸收一线教师、行业专家、企业技术人员,以及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参与教材规划、编写、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体现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紧跟国家教材建设新政策新精神,对教材内容和插图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了教材动态更新修订机制,为教材编写修订提供了依据和抓手。职业院校教材坚持“谁编写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编审分离”“凡编必审”“凡选必审”“管建结合”等基本原则,持续提升职业院校教材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