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吉教联〔2023〕51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计划》)。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社会性难题,并且从成人、职业群体扩展延伸至学生群体,呈现“低龄化”发展趋势。尤其三年疫情过后,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更加凸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广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发展,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列为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断增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把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标相关政策、反复修改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该《专项行动计划》。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立起规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服务体系。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题活动课程基本覆盖,课堂活力充分激发,优质课程资源丰富整合,学科心育融合发展,中小学校教师全员参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规模1000名以上的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覆盖率达到80%;学校、家庭和社会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学校与医院转介渠道顺畅;省级教育部门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家庭)教育发展中心,县(市、区)级教育部门建立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省、市(州)、县(市、区)全面设立心理服务援助热线;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9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到各级各类学校。
三、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计划》共分为6项20条任务举措,3项保障措施。
任务举措:
构建完善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结合相关课程设置心理健康教育版块和学时;发挥全学科育人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注重全方位教育,遵循全员育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原则,实施全员导师制,要为每一位初中学生及小学、高中重点年级学生配备导师;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依托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利用3年时间,支持每所普通高中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强化日常预警防控,依托县(市、区)级中小学心理健康中心或通过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每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健全筛查预警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流程。
全面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组织实施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千人”培养计划,辐射带动中小学校全体教师家庭教育专业化素质提升;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有力推进《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实施,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等家校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加强社会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促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县级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机制;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原则上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德育工作人员、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组建高水平心理援助团队。
支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研。适时设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注重课题过程管理,提高成果转化效率;鼓励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应用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宣传部(文明办)、科协、教育、卫生健康、网信、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开展科普宣传、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组织保障:
完善领导体制。构建省、市、县、校中小学校心理安全“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沟通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工作实施、评估检查、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集聚资源、整合力量,共同推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地要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各中小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强化基础保障。各中小学校应统筹各类资金,切实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对心理健康辅导室设备更新给予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鼓励县(市、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以购买服务或聘请社会工作者等模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量。
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图书、期刊等传播形式,广泛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组织创作、播出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片和公益广告,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创新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积累经验,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