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生登记表》遗失如何补办?
已办结
2021-06-09
你好,向您咨询,自考的《毕业生登记表》作为自考生的学籍信息进入档案的必要材料,遗失后如何申请补办?经咨询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大厅,初步反馈,自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不能补办,在这种情况下,自考生可通过何种途径完成自考经历进入档案?另外,我当时曾经对《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了公证,作为有公证效力的材料,可否凭此材料申请补办?或者,将此公证件进行密封存入档案?盼予以解答,谢谢!
您好:
您好:建议您先咨询省教育考试院自学学历教育考试部。电话:0431-84605958、81303756
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