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吉林省公办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避建设风险,科学研判实验室建设的合规性、实用性、可行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全权委托开展高中实验室建设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论证工作锚定吉林省公办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室教学适配性专项调研成果,针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功能短板,开展专业化、独立化、规范化论证评审工作。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客观、公正论证,形成权威论证报告,为全省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与决策依据(本文仅开展论证机构遴选及委托服务)。
二、遴选对象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完善的办公配套设施,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失信、重大投诉等不良从业记录。
(二)拥有稳定、专业的技术团队,近5年内独立承接过单项合同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需提供对应合同等佐证材料),有能力组建权威专家组独立开展论证工作。
(三)具备完善的项目论证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评审流程规范合法,能够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独立开展论证工作,不受第三方干预,能够出具合法合规、具备公信力的正式论证报告。
(四)具备承接本次论证工作所需的资质和服务能力,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全部论证工作任务。
三、委托服务核心内容
受托第三方机构全权负责本次吉林省公办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方案专项论证全流程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格初审:对有关市场主体资格进行筛查,对有关材料科学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剔除不符合建设标准和征集要求的方案。
(二)专项论证:围绕有关建设方案的教学适配性、技术科学性、落地可行性、安全合规性、布局合理性、造价规范性、运维保障性、成本合理性等核心维度开展全方位论证。
(三)现场核验:结合实验室建设样板间、设备样品开展实地核验,核查设备性能、场景适配度、实操效果、安全防护能力等关键指标。
(四)综合评审:组织专业专家组开展综合研判、打分评审,梳理有关仪器设备功能优势、教学适配性、存在问题及优化整改建议。
(五)成果输出:汇总全部论证数据、评审结果,编制规范、详实、可落地的《吉林省公办普通高中实验室建设方案专项论证报告》,明确整体建设优化建议及行业建设参考标准。
(六)全程保障: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全程留痕管理,配合主管部门完成答疑、公示、成果备案等后续工作。
四、机构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需按要求整理全套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规范,具体包含:
(一)机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办公场所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团队配置资料: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从业经历、专业证书等材料。
(三)服务方案:针对本次项目的专项论证实施方案、工作流程、保密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工期保障方案。
(四)诚信承诺函:包括无不良从业记录,独立公正开展论证,材料真实有效,严格保密的书面承诺等(加盖公章)。
五、申报与遴选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9日15:00,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现场报送,报送地点:长春市金川街151号310室。
(三) 遴选方式:主管单位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机构的资质、团队实力、服务方案、综合能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最终委托论证机构(同等条件下,价低者优先)。
(四)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服务工期、工作标准。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机构遴选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严禁恶意竞争、材料造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
(二)申报机构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资质造假、业绩虚报等问题,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入选受托机构须严格按照委托要求、行业规范及教育标准开展论证工作,不得转包、分包本次论证服务项目,全程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四)论证工作全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项目资料、评审数据、方案涉密信息,违者依法追责。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02914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