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2026年吉林省中小学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评议工作要求,经审核、评议、厅党组会议审议及公示等程序,现公布《吉林省2026年中小学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以下简称《评议公告目录》)(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印制要求
(一)教辅材料印制时,封面左上方标明“经吉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2026年评议通过”字样,封面信息与《评议公告目录》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义务教育教材”“义务教育教科书”等标识字样。
(二)涉及地图的教辅材料,地图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并标明地图审图号。
(三)教辅材料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四)印刷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要求。纸张、字号和行距等必须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的规定。
(五)出版单位应选用具备绿色印刷资质的企业进行印制。原则上印刷时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单色印刷推荐使用60克胶版纸,双色印刷推荐使用70克胶版纸。封面建议使用铜版纸(可以上光油,不覆膜)。
(六)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零售价格,须在教辅材料印制前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新闻出版局审核。
二、发行要求
发行单位要严格按照我省《评议公告目录》以及各地各校选用结果组织发行,不得在发行过程中增删内容、册次、印张等,不得捆绑销售《评议公告目录》外的任何资料。
三、选用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时组建教辅材料选用机构、完善选用制度,规范开展教辅材料的选用和征订工作。
(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自愿购买”原则和“一科一辅”要求做好教辅材料的无偿代购服务,并将代购情况及时在校内进行公布。
四、监督管理
(一)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教辅材料,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退出《评议公告目录》。
(二)各地各中小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学校、教师、学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处置。
附件:吉林省2026年中小学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
吉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2日
初审:王 越
复审:田 峥
终审:郭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