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
|
|
|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57号委员(党派团体、专委会、联名、界别)提案的答复 |
| 2018-05-20 09:00:00
吉林省教育厅法规处
|
吴迪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幼有所育"需对师资质量亟待重视的建议》收悉,在此,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关心和思考。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和重视幼师队伍建设"建议的答复
幼儿园教师承担着保育和教育的双重职能,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我省始终重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科学保教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根据《吉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2014-2018年)》,指导各地对幼儿园教师开展每5年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二是充分利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积极开展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专项培训。2014年以来,累计培训公办、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3.4万人次。2018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幼儿园教师的培训支持力度,针对当前幼儿园规范办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培训幼儿园园长2000人。通过网络研修方式,对10000名幼儿园教师开展师德的专项培训。对500名乡村幼儿园新任教师、转岗教师开展为期8天的集中研修,提高乡村幼儿园教师的科学保教能力。幼儿园保育员、保健员由省卫计委负责管理。
三是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把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师德等内容作为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充分利用教师工作坊、园本研修、短期集中、跟岗实践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教师培训效果。
二、关于"提高幼师生活待遇"建议的答复
一是按照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由各地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进一步核定教师工资收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
二是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进一步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并将职称晋升工资正常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职称工资按标准发放,拉动提升教师工资收入。
三、关于"重视幼师专业培养"建议的答复
目前,全省共有11所本科高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每年培养学前教育教师1000名以上。2014年起,我省在7所省属高校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项目,将学前教育纳入培养计划。同时,我省建立了学前教育专业贯通培养体系,在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项目中,重点考虑学前教育专业。在示范专业评选、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中,向幼教专业倾斜。2015年以来,省教育厅对设置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评估检查,对于不达标的学校责令停办学前教育专业,同时,不再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新增学前教育专业。
2014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纳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系列,从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考试实施以及考试评价全部实行国家标准,有效保证了学前教育从教人员的基本素质。今后,我省将继续按照国家工作要求,逐步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深入实施"国标、省考"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2017年4月,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加强包括幼儿园教师在内的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通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等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形成了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