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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教安〔2018〕17号 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
    2018-05-29 09:00:00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

    近期,天气逐渐转暖,夏季即将到来,学生涉水、玩水、游泳行为增多,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易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预防溺水有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地水文、水情特点,做好安全教育、联防联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责任

    溺水事故是近年来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和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组织上更加严密,措施上有效落实,行动上更加有力,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及规律,研究制定防溺水事故的可行措施,把防溺水的教育管理工作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学生群体年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平台、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要通过溺水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避险防灾意识, 使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告知学生出现危险情况时的自救方式,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自救自护和智慧救援的能力。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重点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及家长加强宣传教育,使预防溺水常识人人尽知。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狠抓综合整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水利、住建、安监、气象等部门,组织力量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内山塘、水库、河流、公园人工湖、工地积水形成的坑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监测、避险、预警等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充分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不断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四、进一步抓好监督检查,拧紧责任链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分片包干督查机制,建立定期会商、联合整治、相互函告等防溺水工作督查整治机制,形成隐患整治工作合力,切实拧紧安全责任链条。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事故教训,分清责任主体,强化失职渎职问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送至每一位家长,及时回收家长回执并存档备查。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准确掌握每个学生的位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确保防溺水工作全面落实,坚决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吉林省教育厅

    2018 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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