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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教育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文件通知 行政规范性文件  


    吉教办〔2021〕15号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中相关年级教学内容和考试命题依据说明的通知
    2022-09-27 10:56:00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梅河口市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份教学内容和考试命题依据说明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9号),明确了有关省份普通高中相关年级教学内容与高考命题衔接等方面的工作。现将教育部有关精神传达给你们,并明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工作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全省普通高中2020级起的相关年级。

      二、教育部精神

      我省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但尚未进入高考综合改革。从2020级起,相关年级各学科教学及高考命题均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数学高考不分文理科。

      三、工作要求

      各地教育局要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吉教办〔2020〕146号)要求,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考试有效衔接。

      附件:吉林省普通高中相关年级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9日

     

    吉林省普通高中相关年级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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