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2025年教师培训工作安排,现就职业院校教师国省培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时间
吉林省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省培项目实施时间4月至11月。各单位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教师校长培训项目和绩效材料报送上传工作。省教育厅组织绩效评价,根据完成情况拨付经费。
二、项目申报类别
1.国培项目。包括“三教”改革研修、名师名校长培育、校企双向交流、创新项目4个项目类别。
2.省培项目。包括骨干校长教师培训、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项培训、送培到县培训3个项目类别。
三、申报单位资质
1.具备教育部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基地和优质省级基地资质的省外高校、教师培训机构可申报吉林省省内和省外项目。
2.具备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基地和优质省级基地资质的省内高校、教师培训机构可申报吉林省省内项目。
四、申报安排
4月23日之前,申报单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报书(一式5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吉林省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和汇总表发送到邮箱jlsjspx@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书填写要实事求是,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将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吉林省教师国省培项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承办单位。
五、申报和实施要求
1.扎实开展需求调研。申报单位要根据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要素和重点任务、教师专业发展多层次需求,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面向参训教师、学校充分开展调研,深入精确分析并形成明确的调研分析结果。吉林省教育厅将需求调研情况纳入项目申报评审指标。
2.精准定位培训目标。申报单位要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吉林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分析结果与培训经验总结,准确把握项目设计意图,精准定位可评测、可达成的项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3.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申报单位要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要求,充分聚焦师德践行、专业教学、综合育人、数字素养和自主发展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关键维度,模块化、结构化、逻辑化、系统化设计培训课程,课程内容设计要能够切实支撑培训目标的达成。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家精神、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纳入培训课程的必修内容,师德师风培训课时量占项目总课时量比重不低于20%,通过开展政策学习、交流研讨、实践体验,提高教师立德树人意识水平。实践性课程不低于培训课程总量60%。根据不同类型项目、不同类型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结合不同课程性质,实行多种多样的教学形式。
4.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申报单位首席专家应为培训经验丰富、管理能力较强,研究领域和专长与承担项目密切相关且能全程参与项目论证与实施的本单位专家。项目教学团队具有丰富经验、结构合理,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不少于50%,省域外(含省内部属高校)专家不少于20%,团队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工程师等兼职人员。
5.推进培训成果转化。申报单位要指导参训教师物化成果的产出,生成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用得上的精品课程资源。制订切实可行的训后跟踪方案,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对学员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跟踪指导,辅导答疑次数不少于6次,推动学以致用、知识迁移和培训成果转化,支持教师持续发展。
6.强化培训过程管理。培训师资和课程原则上不允许调换,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由培训单位写明原因,报省教育厅备案,调整比例不超过20%。培训项目严禁转包,未经审批,不同培训班严禁合班上课。集中培训天数包含学员报到和撤离天数,报到和撤离天数不得超过1天。培训单位要对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学员反映教学效果差、满意度不高的教师,要停止在培训班上课。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于华伟;联系电话:0431—89968372。
材料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199号吉林省教育学院(邮编:130022),联系人:吉林省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苏李0431-81170251,18686675000,马婕姝 0431-81170251,18643149291。
附件:1.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规划表
2.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省培项目规划表
3.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省培项目申报指南
5.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省培项目申报书模板
6.2025年职业院校教师国省培项目申报汇总表
初审:王 越
复审:田 峥
终审:杨维国